蔡克刚先生在法律界享负盛名。他于一九七六年在英国获得执业律师资格,回港后加入一所著名的华资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九年创立自己的事务所 - 蔡克刚律师事务所。蔡先生具国际公证人资格,亦是中国委托公证人。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蔡先生出任香港律师会会长,时至今日,仍然积极参与该会会务。
蔡先生热心社会事务,身兼多项公职,包括江苏省政协委员、香港工业总会理事会理事、地产代理监管局成员、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等等。此外,蔡先生也是多间中、小学校董,及多家非政府组织的荣誉法律顾问。蔡先生二零零一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二零零六年获颁授铜紫荆星章,藉以表扬他对行业及社会的贡献。
蔡先生与理大关系密切,他在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获委任为理大校董,对理大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除提供宝贵法律意见外,亦积极参与校董会辖下委员会的工作,包括常务委员会、管理层评核及薪酬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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