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社会科学系系主任及教授、科技及创新政策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精神健康研究中心成员崔永康教授,获委任为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处成员,任期由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为期两年。
崔教授一直积极参与本港的小区及公共事务。他现时为多个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SSCI) 期刊担任编辑委员会成员,亦曾担任本港多个社会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委员会成员或顾问。
审裁处由一位主席、十五位医务成员、十五位社会工作成员,以及十五位具备适当的行政或临床心理学经验及知识,或其他合适资历或经验的人士所组成。
审裁处根据《精神健康(修订)条例》于一九八九年成立,功能是根据《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条例》),审视由被强制羁留在精神病院或强制接受监护的病人所提出的申请,以及决定该等病人是否可根据《条例》而获释。
研究部门 | 精神健康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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