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仁先生為香港著名大律師辦事處Temple Chambers的成員,專注處理金融案件,涵蓋銀行法、商業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範疇。他持有美國耶魯大學文學士及哈佛法學院法學博士學位,並分別於一九九八年及二零零六年在紐約及香港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李先生曾於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任職六年,先後出任證監會秘書長及企業融資部總監。
李先生對參與社會事務充滿熱誠,在多個政府機構及專業團體擔任要職。他曾任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現為香港金融發展局成員及其政策研究小組召集人、市區重建局非執行董事、城市規劃委員會成員及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成員。他亦是多哈卡塔爾金融中心監管審裁處法官。
二零零三年,李先生聯同一眾年青專業人士,攜手創立論壇組織「三十會」,匯聚各界人才,探討香港經濟、環境及社會福利等不同領域的課題並作出專業建議,發揮所長以回饋社會。李先生是「三十會」召集人,亦為該會旗下「香港社會創投基金」董事會成員及顧問,推動創新社會企業的發展。
李先生亦積極為教育界作出貢獻,於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五年出任理大校董會成員,並擔任理大賽馬會社會創新設計院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就理大的發展提出寶貴意見。他亦熱心參與教學工作,於二零一四年起在理大高級管理深造學院任教房地產金融碩士課程的法律學科。現時李先生是香港浸會大學諮議會成員。
二零一四年,李先生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委任為太平紳士。李先生歷年來貢獻己力服務社會,為年輕人樹立良好典範。
楊主席、各位校董、唐校長、各位嘉賓:
感謝香港理工大學授予大學院士榮銜,這既是一項殊榮,也讓我可以延續與這所著名高等學府的關係,我對此心懷感激。
六年多前當我獲委任為理大校董時,一位任職大型成衣製造商營運主管的好友,也同時獲邀擔任屯門一所大學的校董。
我倆曾就此討論及懷疑有關決定,因為好友憑其專業肯定能為理大貢獻更多,而身為大律師的我似乎更適合一所博雅大學。
我想當時理大的校董會主席和校長對此也有疑慮,但他們行將離任交棒予楊敏德主席和唐偉章校長,而兩位也接納這項任命並歡迎我加入理大校董會。
理大同寅同樣親切地歡迎我,隨著時間過去,他們讓我明白律師也可以為理大貢獻所長。現代的大學著眼多元教育,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學習,並融會當中的差異以達致整體的協調。
理大的學生和教職員都彰顯了大學這項核心價值。過去我曾在理大目睹不少激烈的討論,間中會協助處理一些議題。然而這些討論都鮮有涉及個人層面,而大家往往都能找到具建設性的解決方法。
最後再次感謝理大授予我這項殊榮,也感謝各位共同努力將理大發展成為一所為香港服務的大學。個人而言,我衷心感謝太太,她和女兒正坐在後排位置與我分享這份光榮,感謝她的支持令我得以投放時間為理大和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