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会宪章

选举

当执行委员会有空缺或新增职位时,空缺会在周年大会中选出。选举通知将于选举前14天发给会员。

选举候选人必须是两年或以上的校友会成员,并获两名会员提名。在进行提名前,提名人须获该候选人书面同意。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将包括以下的成员,任期两年:
  • 主席
  • 秘书
  • 司库
  • 前任主席
执行委员会已获授权成立从属委员会作监察不同活动之用。

本届执行委员会成员
 职位  姓名
 主席  翁家倩小姐  眼科视光学(荣誉)学士 
 司库  叶海珊小姐  眼科视光学(荣誉)学士
 秘书  梁文基先生  眼 科视光学(荣誉)学士
 委员会成员  赵善辉先生  眼科视光学高级证书
 委员会成员、学院校友联络主任  陈浩龙博士  眼科视光学博士

资金运用

只有主席、荣誉秘书和荣誉司库获授权签署支票和运用校友会资金,所有支出必须与本会的管理及活动有关。荣誉司库有责任编写周年财政报告。

解散委员会

以下其中一个程序可以解散委员会:

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全体执行委员会成员投票同意解散,或
一半或以上出席非常务会议的会员投票同意解散。

非常务会议可以在以下情况召开:


执行委员会召集,或
四十名会员联署召集。

修改校友会宪章

校友会宪章可以根据以上程序进行任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