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文學碩士優等成績畢業獎學金
準則及獎金
- 在當屆畢業生當中以第一名成績畢業的學生將獲頒發港幣五萬元正以資獎勵。
- 在當屆畢業生當中以第二名成績畢業的學生將獲頒發港幣四萬元正以資獎勵。
- 在當屆畢業生當中以第三名成績畢業的學生將獲頒發港幣三萬元正以資獎勵。
- 其它以優異成績畢業的學生將獲頒發港幣一萬元正以資獎勵。
獎學金規定:
- 要獲取第一、二、三名獎學金,選擇不撰寫畢業論文的全日制學生必須在一年內(包括暑假學期)修畢所有科目;選擇不撰寫畢業論文的兼讀制學生必須在兩年內(包括暑假學期)修畢所有科目。
- 選擇撰寫畢業論文的全日制學生則須在1.5年內修畢所有科目;而選擇撰寫畢業論文的兼讀制學生須在2.5年內修畢所有科目。
- 一個學生只能獲取上述獎學金中的其中一項。
- 第一、二、三名獎學金獲獎者的畢業績點必須達到3.75或以上。
- 第一、二、三名獎學金各只有唯一一名獲獎者。對於畢業績點相同的獲獎者,他們所修讀科目原始分數的平均分及所獲得A+成績的科目數目將作為比較的標準。
- 如果出現某些特殊情況,以上標準皆不能斷定,系的研究生課程委員會將擁有最終的決定權。
獎學金頒發:
- 獎學金及其證書通常會在文學院當年的畢業典禮上頒發
*獲取「中國文化文學碩士優等成績畢業獎學金」的畢業生不得同時獲取「李耀輝道長中國文化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