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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政府同意於1997年將香港交還中國。同時,在「一國兩制」方針下,中國政府將在香港設立一個特別行政區,稱為「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圖片由manhhai提供,CC BY-NC 2.0授權使用)
1982年戴卓爾夫人與鄧小平在北京談判。
(Langer, 2008)
1997香港回歸交接當天全記錄
香港回歸交接儀式